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一部分:防火玻璃 |
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一部分:防火玻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用防火玻璃(以下简称防火玻璃)的产品分类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及标志、产品使用说明书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等要求。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防火玻璃。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,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。本标准出版时,所示版本均为有效。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,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 GB/T 1216-1985 外径千分尺(neq ISO 3611:1978) GB/T 2680-1994 建筑玻璃可见光透射比、太阳光直接透射比、太阳能总透射比、紫外线透射比及有关窗玻璃参数的测定。(neq ISO 9050:1990) GB 4871-1995 普通平板玻璃 GB/T 5137. 3-1996 汽车安全玻璃耐辐照、高温、潮湿、燃烧和耐模拟气候试验方法(eqv ISO3917:1992) GB/T 9963-1998 钢化玻璃(eqv JISR 3206:1989) GB 11614-1999 浮法玻璃(neq JISR 3202:1996. EN 572-2:1994) GB/T 12513-1990 镶玻璃构件耐火试验方法(eqv ISO 3009:1976)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.1 耐火完整性 integrity of fire-resistant 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,建筑分隔构件当其一面受火时,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焰穿透或防止火焰在背火面出现的能力。 3.2 耐火隔热性 insulation of fire-resistant 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,建筑分隔构件当某一面受火时,能在一定时间内其背火面温度不超过规定值的能力。 3.3 热辐射强度 irradiance 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,在玻璃背火面一定距离、一定时间内的热辐射照度值。 4 分类 4.1 防火玻璃按结构分类 4.1.1 复合防火玻璃(FFB):由两层或两层以上玻璃复合而成或由一层玻璃和有机材料复合而成,并满足相应耐火等级要求的特种玻璃。 4.1.2 单片防火玻璃(DFB):由单层玻璃构成,并满足相应耐火等级要求的特种玻璃。 4.2 防火玻璃按耐火性能分A,B,C三类 A类防火玻璃:同时满足耐火完整性、耐火隔热性要求的防火玻璃。 B类防火玻璃:同时满足耐火完整性、热辐射强度要求的防火玻璃。 C类防火玻璃:满足耐火完整性要求的防火玻璃. 以上三类防火玻璃按耐火等级可分别分为 I级、H级、I级、N级。 4.3 标记示例 一块公称厚度为 15 mm、耐火性能为A类,耐火等级为I级的复合防火玻璃的标记如下: FFB-15-A I 一块公称厚度为 12 mm、耐火性能为C类,耐火等级为 H级的单片防火玻璃的标记如下: DFB-12-C II 5 要求 不同种类的防火玻璃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相应条款的规定。 表 1 防火玻璃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条款
5.1 原片玻璃的要求 制造防火玻璃可选用普通平板玻璃、浮法玻璃、钢化玻璃等材料作原片,复合防火玻璃也可选用单片防火玻璃作原片。原片玻璃应分别符合GB 4871,GB 11614,GB/T 9963等相应标准和本标准相应条款的规定。 5.2 尺寸、厚度及允许偏差 5.2.1 按 6.1进行检验,复合防火玻璃的尺寸和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2的规定。 表 2 复合防火玻璃的尺寸和厚度允许偏差
5.2.2 按 6.1进行检验,单片防火玻璃尺寸和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3的规定。 表 3 单片防火玻璃的尺寸和厚度允许偏差表
5.3 外观质量 5.3.1 按6.2进行检验,复合防火玻璃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,周边 15 mm范围内的气泡、胶合层杂质不作规定。 表4 复合防火玻璃的外观质量要求
5.3.2 按6.2进行检验,单片防火玻璃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5的规定。 表 5 单片防火玻璃的外观质量
5.4 耐火性能 5.4.1 按 6. 3进行试验,A类防火玻璃的耐火性能应符合表6的规定。 表 6 A类防火玻璃的耐火性能(耐火完整性、耐火隔热性)
5.4.2 按 6.3进行试验,B类防火玻璃的耐火性能应符合表7的规定。 表 7 B类防火玻璃的耐火性能(耐火完整性、热辐射强度)
5.4.3 按 6. 3进行试验,C类防火玻璃的耐火性能应符合表8的规定。 表 8 C类防火玻璃的耐火性能(耐火完整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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