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|
| 2008-8-5 来源:秦皇岛耀华玻璃 点击数:411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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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对公告的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。 一、重大事项情况 2008年8月4日,公司重组方江苏凤凰N出版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凤凰集团”)发来《致秦皇岛ST耀华股份有限公司的函》(苏凤版函[2008]9号),告知本公司:凤凰集团根据战略发展规划,维护上市公司的控股地位,支持江苏凤凰置业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凤凰置业”)做大做强文化地产业务,支持其不断加大金融投资力度,决定如下: 1、凤凰集团在重组成功后持有的本公司股份,不以低于12元/股(公司因分红、配股、转增等原因导致股份或权益变化时,将按相应比例调整该价格)的价格减持。 2、将凤凰集团持有的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“南京证券”)的5000万股股权(占比4.89%),在凤凰集团重组耀华成功、报请有关监管部门批准后以合理的评估值注入凤凰置业,其今后衍生的所有权益由凤凰置业享有。南京证券创建于1990年,是江苏省第一家专业证券公司,最近在全国行业分类评级中被评定为A类A级证券公司。截止2007年12月31日,南京证券注册资本10.22亿元,净资产24.09亿元,资产规模为132.68亿元, 2007年实现利润16.76亿元,是全国为数极少的自成立以来持续18年盈利、从未亏损的证券公司。南京证券拥有全国各大区域的证券营业部38家,证券服务部10家,控股湖北金龙期货公司。 二、本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风险提示: 1、上述事项在本公司此次重组成功后方可实施,因本公司此次重组除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外,尚须经有关监管部门批准,重组成功与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。 2、南京证券股权注入事项须经有关监管部门批准,能否获批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。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。 特此公告。 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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